法制晚報訊(記者 張雷)作家畢飛宇和人民文學出版社起訴編劇陳枰、西苑出版社出版《推拿》一書侵權案,上午在二中院二審開庭。
  著名作家畢飛宇創作的小說《推拿》曾經獲得“茅盾文學獎”。
  2013年8月中旬,《推拿》電視劇在央視熱播,然而不少讀者在市場上卻發現了兩個版本的《推拿》,一個是人民文學出版社於2008年9月出版的畢飛宇版《推拿》,而另一個則是西苑出版社出版,署名陳枰的電視劇改編版《推拿》。
  2013年9月3日,人文社與畢飛宇聯合起訴陳枰和西苑出版社,要求兩被告停止出版發行西苑版《推拿》,連帶賠償畢飛宇經濟損失20餘萬,賠償人文社40餘元等。
  一審法院認定兩被告對畢飛宇侵權,判決賠償畢飛宇5萬元;但同時認定兩被告未對人民文學出版社構成侵權。
  一審判決之後,畢飛宇以判賠過少,人文社以未認定對方侵權為由,均提出上訴。
  今天上午,二中院開庭審理,雙方就陳枰改編版《推拿》是小說還是劇本,是否造成侵權,展開了激烈辯論。
  畢飛宇和人文社代理律師表示,希望二審法院改判為賠償畢飛宇損失20餘萬元,連帶賠償人文社40餘萬元。“陳枰版《推拿》不是改編劇本,而是長篇小說。該書不具備劇本應該具備的對白、舞臺提示等要素。”畢飛宇代理律師說。
  上訴被告代理人表示,一審認定正確,“涉案圖書是經畢飛宇同名小說改編的電視劇《推拿》,圖書封面明確標明:為電視劇改編。封底還標明瞭作者對電視劇改編的心得。而在題材上,涉案圖書是劇本,在題材、文字和敘述方式上,是典型的劇本語言。”截至記者發稿時,庭審還在繼續。  (原標題:畢飛宇《推拿》侵權案二審開庭 作家與人文社均認為賠償太少 要求改判多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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